2005年10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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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自迁树要受罚一种规格一个价
王巍 孙炼栋

  本报讯 日前,杭州某建设公司在对西湖区某住宅小区进行改善工程施工时,因为没来得及等到相关部门的批复下来就擅自迁移小区内的树木,结果受到西湖区行政执法局的处罚。
    原来该公司在进行小区改善工程施工中,需要对该小区东村42幢至53幢间绿化带中的3株紫薇(胸径分别为6CM、5.5CM、10CM)、5株桂花树(胸径分别为4.5CM、6CM、8CM三株)进行迁移。据该公司称,当时曾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迁树的书面申请,但因为施工进度原因,所以在还没收到批复的情况下就将树进行了迁移。
    执法队员发现后当即立案调查,在责令该公司立即补办许可手续外,决定对其进行处罚,并赔偿。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在参考树木赔偿标准、工程造价信息等资料后,核定相应的单株赔偿价格:两株胸径分别为6CM、5.5CM的紫薇赔偿价为138元、10CM的紫薇为919元,三种规格的桂花分别为70元、100元和140元。该局还按照核定的赔偿单价的6倍对当事人罚款10710元,并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。